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度律师、公证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2022年9月份进行,现将评审收费标准和相关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要求
1.申报人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并 提供市行业协会出具的申报人行业信用记录1 份,否则申报材料 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申 报人一次性补正,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2.网上注册申报审核通过后,各市(区)司法局于2022年 9 月8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含人社局出具的评审委托函及人员名 册)报泰州市司法局政治处(泰州市梅兰东路199 号),逾期不 予受理。联系人: 栾伟杰,联系电话: 86197880。
3.各市(区)司法局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将评审条件、报送材料要求等迅速传达到所属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精心部署组 织、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同时做好与当地人社部门网 上审核对接工作,确保相关工作有序高效。
4.泰州市律师、公证员专业三级资格条件和相关规定及各类表格和评审材料卷宗目录样式可到泰州市司法局网站下载。
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财政部门文件规定,中级律师、公证员评审费用 200 元/人,初级律师、公证员评审费用80 元/人,在提交纸质 材料时一并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