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倡使用继续教育电子登记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化“放管服”,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提倡使用继续教育电子登记。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继续教育证书不再进行年度审验,无须领取制式的空白继续教育证书(原蓝本),改用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附件样式),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按照要求填写,在申报职称时提交同样有效。
专业继续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要求以《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任期内每年72学时以上(公共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48学时)。
公共科目在徐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免费学习、考试、打证。
专业科目以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具体学时认定和继续教育形式仍参照《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徐政人发〔2007〕130号)要求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后按电子登记表栏目填写即可。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1. 附件1继续教育电子登记表
2.附件2关于印发《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原文及附件下载网址:https://www.xzjxjy.com/index.asp?channelID=259&contentID=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