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徐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2〕4号)精神和《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含研究生初定中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号),参评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号)相关要求执行。
1.截止时限要求
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2.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48学时),专业课需登录江苏大讲堂(http://jsdjt.jschina.com.cn/)学习,公共课需登录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xzjxjy.com/)学习。
3.转评
其他非本专业中级职称同级转评须转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后方可申请申报评审,转评后须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今年中级职称采取全新报名系统,请按照流程注册并填写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个人账号—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或“职称评审”申报,申报评审的选择“徐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填报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都选‘无’”,进行网上报名。研究生初定中级选择初定受理部门为“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生初定中级)”。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与其他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申报规定审核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及审核日期,对申报材料中各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有主管部门的,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部门党委公章、审核人签字及审核日期;单位在县(市)区的,需经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同意推荐。
3.申报人员需将任职文件、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代表作品、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成绩单)、聘任文件等有关材料交到所在单位审核,经审核符合评审(初定)条件的,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公示栏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所在单位将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含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及公示结果)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报送至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政工资评办。
4.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证明文件一份。
5.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全文。
6.所报业绩材料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能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研究生初定中级申报资格条件
1.学历、资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继续教育要求: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共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48学时),专业课需登录江苏大讲堂(http://jsdjt.jschina.com.cn/)学习,公共课需登录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xzjxjy.com/)学习。
五、报送材料装订要求
(一)评审中级
1.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
2.经县(市)区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后盖章,其中1份装入卷宗)。《简介表》中“主要工作与学习简历”栏下方,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盖组织人事部门章;《简介表》中“单位推荐申报评审的综合评价意见”栏需盖单位党委章。
4.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注明其联系电话)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及合格证(复印件)。
7.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相应学历证明文件一份。
8.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文(复印件)。
9.任期内业务工作总结报告(2000字以上)。
10.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评价材料原件(1000字以上,单位盖章)。
11.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超过规定数量的选取前5篇)。
12.任期内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2篇(每个案例在2000字以上,单位盖章确认)。
13.任期内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14.任期内与本人相关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15.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材料(复印件)。
16.报送《徐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一份(单位审核盖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cbgbc83759005@163.com,电话:0516-83759005。
(二)初定中级
1.经县(市)区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呈报表》中的“见习期工作小结”要求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等几方面详细阐述,字数不少于1500字)。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附学信网证明。
3.身份证原件(现场返还)及复印件。
4.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注明其联系电话)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公共科目培训证书原件。
6.单位出具的公示及公示结果证明原件。
六、有关纪律要求
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退回个人材料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推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或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部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报送材料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至8月25日(8月25日17:00后申报系统关闭,逾期无法上报和修改信息等)
2.纸质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8月28日至9月10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徐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
资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
抄报:省政工资评办,市职称办
徐州市政工资评办
2022年8月2日印发
原文及附件下载网址:http://hrss.xz.gov.cn/govxxgk/014052557/2022-08-11/52f74b39-7128-4ebd-b104-80aa50ddf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