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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徐州市律师、公证员(初定)中级职称申报前资格公示及申报注意事项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

  根据徐州市职称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律师、公证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际,现就今年我市律师、公证员(初定)中级职务职称申报前资格公示及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前资格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办法>的通知》(徐政人发〔2007〕132号)文件精神,申报对象所在单位需要对申报人进行申报前资格公示,公示结果须与职称评审材料一并提交。

  1、公示内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任职条件和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任低一级职务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以及外语、计算机考试考核结果和继续教育情况等内容,破格晋升人员还应公示其符合的破格条件。

  2、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

  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专题报告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送评材料必须按照通知要求,经所在单位审查无误后方可报送。各种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2、送评材料应整理完备。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各种材料、证明件、论文等复印件纸一律用A4纸,并按照装订目录要求装订成册,

  3、所需表格请从徐州司法行政网职称评审专栏自行下载打印,上报材料时请一并提供电子版表格。

  4、职称评审申报人的行业信用情况将在申报材料后由我办统一从律协、公协调取,有行业失信等情况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5、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办法>的通知》(徐政人发〔2007〕131号)文件精神,凡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的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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