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2〕31号)、《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函〔2022〕53号)和《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莲人社〔2022〕55号)等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我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度丽水市莲都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时间、申报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
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和推荐。莲都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的个人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8月25日,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7日。
(二)材料报送。纸质材料上报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3日。申报材料接收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526办公室,联系电话:2278021,2278023)。未经过网上申报审核通过或规定时间以外申报的均不予受理。
(三)材料领回。评审材料由用人单位于评审结束后统一领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用人单位负责将评审结果有关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逾期不领回的,将作销毁处理。
其他有关事项
(一)收费标准按浙财综字〔2007〕100号文件执行。中级资格评审费180元/人、推荐费80元/人;初级资格评审费100元/人。收费以线上缴费的方式收取,申报人员待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12333短信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缴费,否则视为放弃,申报人员缴款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示自行打印发票。
(二)评审结束后,各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和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评委会办公室将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
(三)评审通过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或浙江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本人职称电子证书。
(四)本通知同时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和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2597/index.html)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