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宁波市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登录职称平台,负责对申报对象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平台。
(三)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平台进行材料审核后,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已注册的个人、单位、主管部门使用原账号。
2022年宁波市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2019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实务、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需取得国家或省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不需参加实务考试,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需参加经济系列职称考试或评审,其中2021年底前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