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开发区人力社保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重点核验2019年以来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实务、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需取得国家或省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不需参加实务考试,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需参加经济系列职称考试或评审,其中2021年底前取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高一级职称,无需转评。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对象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登录职称平台,负责对申报对象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平台。
(三)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平台进行材料审核后,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已注册的个人、单位、主管部门使用原账号。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相关材料下载。高级经济师相关政策文件、申报材料清单到职称平台首页一高级职称评审一2022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宁波)-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申报推荐时间。高级经济师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至9月16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9日,下级评委会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寄送。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打印,一式三份),由各主管单位或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寄到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鄞州区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B208室,联系人:裘柯佳,联系电话:0574-87119185)。
(四)审核推荐要求。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审核、推荐和评审,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申报推荐质量。事业单位申报对象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申报推荐。
(五)专家面试答辩。推荐至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宁波评审组的申报对象,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主要考察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报名与材料审核咨询联系电话:0574-87119185;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宁波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宁波市人力资码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
原文地址附件: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1page1.jsp?column1=8a129377823ff219018248d3ab7365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