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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其他说明和联系方式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已知2022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其他说明和联系方式如下:

其他说明

1.自评分申报说明。通过自评分申报的人员分数需达到107分,可申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需按照赋分标准计算分数并填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评分表》,用人单位需对自评分进行复核,如有明显拔高业绩、随意打分赋分者,各评委会可实行一票否决。

2.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情况择优推荐参加评审,申报前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完成岗位核定。

3.加强对山区26县职称申报人员支持力度。提高在山区26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工作年限满10年(含10年)至15年的计2分,工作年限满15年(含15年)至21年的计4分,工作年限满21年(含21年)以上的计6分,以往工作经历中非山区26县的工作年限不纳入统计,此项分数可与评价条件加分项中的工作年限得分累计计算。具备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员需在“个人述职”中对山区26县的工作经历进行简要说明。

联系方式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请交送至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高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877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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