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46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余杭区制造业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本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从事机电制造、电子、电气、电力、化工、轻工、纺织服装、食品、材料、能源、石油等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工业设计等列入国家、省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评审通过。
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含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
二、时间安排
1.网上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进行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网上审核报送截止时间至8月26日。
3.纸质材料报送。前期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请忽略系统发送的报送纸质材料通知),等11月评审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将纸质材料通过EMS邮寄到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五常大道166号五常综合楼427办公室),内容详见(附件4)《邮寄纸质材料清单》。我办将会在《评审表》盖章后通过EMS到付的方式将材料邮寄回去。
三、申报评审流程
(一)审核上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行网上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人社部门审核等程序上报中评委。
(二)组织评审。中评委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评审。
(三)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中评委办公室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市人力社保局。
(四)发文公布资格。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评审结果后会同市经信局发文公布。文件公布后,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生成电子证书信息。
(五)下载电子证书并将评审表归档。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登录“省平台”系统,在相应菜单栏下载电子证书。各受理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返还申报单位,各有关部门和申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表存入个人的人事档案。
四、申报原则
职称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评审结果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人事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市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
五、申报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三年。
六、其他事项
1.根据市委有关构建新型慈善体系的工作要求,将“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纳入评审标准,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2.申报人员应认真学习本通知及中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等各项附件精神,了解评审流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申报内容;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佐证材料齐全有效,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
4.用人单位要做好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培训指导,认真组织申报审核,严格履行审核职责,执行审核公示程序;要指导申报人员规范平台申报,强化对弄虚作假申报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诚实守信环境。
联系地址:五常大道166号五常综合楼427办公室
联系人:邵锦叶,联系电话:89391129。
附件:1.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2.工程师资格申报流程
3.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4.邮寄纸质材料清单
杭州市余杭区制造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2年7月20日
关于做好2022年度余杭区制造业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pdf
原文地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1page1.jsp?column1=8a129377822057c201823d4a0f7b3f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