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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证书发放和纪律要求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2〕31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全省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宁波除外)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证书发放和纪律要求

  证书发放

  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申报管理系统或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纪律要求

  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存在冒用他人业绩、伪造继续教育记录、伪造公章及工程业绩证明等职称评审弄虚作假行为,当即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发生申报人员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

  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专业高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28869026,0571-2886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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