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机构和评审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机构和评审范围
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评审范围
(一)在浦东新区企业、社会组织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相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申报当年工作业绩突出且获得本专业区级及以上奖项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