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和面试答辩要求(浦东新区)通知如下:
评审继续教育和面试答辩要求
继续教育
提交近2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
面试答辩
为更好、更客观地反映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本年度将开展对申报人员抽查面试,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试范围内,被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面试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