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系统登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
2.申报注册。
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上海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第七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崇明区)”。
3.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上传附件应为JPG或PDF格式,1个项目对应1个附件,上传的附件名称应与项目对应,多页的可合并扫描,不得上传压缩包等其它格式文件。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逾期未申报的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审。
(二)材料审核。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如材料不符合填写要求被退回修改的,须在2022年8月19日17时前完成修改。未提交完整材料的,审核不通过,请申报人及时关注评审进程。
(三)费用。评审费600元,申报者上报纸质材料时将费用交付。(未通过评审者,不退还评审费)
(四)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相关材料需验证原件。
1.《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粘贴在评审档案袋上,一人一袋。
2.《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系统生成,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
3.代表性论文、论著。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4.凡申报表中涉及有效证明件,须验证原件(验证后当场归还),并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制作封面目录,装订成册。有效证明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户籍人员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www.chsi.com.cn)能验证的,提交证明;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籍档案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3)职称资格证书、聘书。本市评聘的助理工程师只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附件3)。
(4)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原复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与《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附件4)。
(五)受理地点
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一楼(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9696988-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