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化工材料专业(金山区)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其他事项要求工作通知如下:
其他事项要求
1、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人员,其取得规定学历后的资历一般不少于1年;
2、已评聘工程系列其它相关专业中级职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转评本专业的,原则上在机电、化工专业岗位上从事工作不少于1年;
3、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实行缺额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