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化工材料专业(金山区)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评审机构、评审专业及评审范围工作通知如下:
评审机构、评审专业及评审范围
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第四中评委(金山区)、上海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第五中评委(金山区),由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主要负责金山区企事业单位工程系列化工材料、机械、电气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评审专业
机械、电气、化工材料。
评审范围
(一)本市各区企事业单位,重点是金山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本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当年在专业技术领域取得重大业绩,获省部级以上奖项或出版专业论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