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 全国
职称评审 更多
导航 关闭
资讯资讯
备考备考
地区资讯地区资讯
建工考试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范围和要求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产及食品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范围和要求重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范围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至申报截止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或者上年度未通过本市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有重大突出业绩除外),不接受申报。

  3、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缺额申报意见。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经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非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4、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5、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6、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可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下载)。

  (四)破格条件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金融、航运、科创和高新技术分中心申请,通过“直通车”进行申报。破格申报者应参加相应专业组面试答辩。

  (五)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其中主送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2500字,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以第一作者合著撰写学术论文,还须有其他撰写人提供证明)。申报者的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

  2、结合本人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2500字(含)以上,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送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送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申报者在提交论文材料的同时,需申报者提供该论文的“查重度”相关证明,与论文一并提交。

  提交论文及技术工作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六)单位工作考核要求

  近3年业绩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七)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55学时(45+10)。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其中面授、直播不少于30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10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登录并进入“课程中心”,点击在线培训进行查看,在线学习→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平台→我的课程→上海市水产及食品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列课程。

  3、学时记录打印。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

分享到:
在线咨询
工程师职称申报资格测评
姓名
手机
立即测评点击测评
相关推荐
选择考试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