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集团公司)、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情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16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申报条件及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2、学历(国家承认)、资历条件
(1)申报副研究员
①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级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②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申报高级工程师
①理工类专业毕业生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②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专业职务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3、从相关系列转系评审科技情报专业的人员,须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
4、破格申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若未达到上述条款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可破格申报。
(1)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市)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在国家、省(市)、部立项的重大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及重点公关项目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主要贡献者。
(3)在本专业领域实施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5、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公需科目课程30个学时。2022年职称评审需完成公需科目课程学习90个学时(与2021、2020年累积计算学时)。具体报名及学习事宜,可查询“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站”(www.sacee.org.cn)发布的《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计划》。
6、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本年度要求连续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受理:
(1)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及相关证明材料;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
7、当年度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的人员,申报不予受理。
8、申报人必须在任现职后近三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上。
9、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其中,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
10、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申报对象可自行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相关材料,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可提供的外语材料主要包括:职称外语考试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BEC、BFT、BULATS、GRE、TOEFL、IELTS证书,发表或翻译的外文论文论著等。可提供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材料主要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行业认证证书、软件著作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