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集团公司)、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科技情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16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评审机构和评审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审机构和评审范围
评审机构
上海市科技情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情报研究高级和情报工程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高级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组织人事处,评审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评审范围
序号 | 学科系列(情报) | 评审人员 | 资格名称 |
1 | 科学研究 | 从事情报研究专业工作的科技人员 | 副研究员 |
2 | 工程技术 | 从事情报工程专业工作的科技人员 | 高级工程师 |
凡从事以上科技情报专业岗位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市规定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科技情报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