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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继续教育要求及专家面谈答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本市人工智能先导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继续教育要求及专家面谈答疑通知如下:

  申报继续教育要求及专家面谈答疑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申报本评委会须完成公需、专业课程不少于130学时(90+40),因受疫情影响,申报时未达到规定学时的,可以“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申报人须完成公需科目累计9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公需科目分必修课(面授、直播),选修课(在线学习),其中必修课(面授、直播)不少于30学时,超学学时可抵选修课学时。

  “先参评后补训”方法:申报人填写《公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表》(附件4),将尚未完成的课程、学时上传至申报平台【相关表格】中,并须承诺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课时。

  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查看。

  2、专业科目。申报人须完成仪表电子专业科目40学时。可登陆“上海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网络学习平台”(网址http://inesajxjy.byl.sh.cn/home)进行注册、学习、打印下载《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上传至申报平台,具体事宜见平台网页通知和操作说明。《专业科目》的学时一般应在网上申报截止日前完成。

  为减少重复学习,对在取得工程师任职资历后,2017年以来参加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举办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所获得的学分学时,提供学习证明,最多可抵扣《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时。

  专家面谈答疑

  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在专业学科组推荐评价阶段将加强对申报人员的专家面谈答疑工作。具体面谈答疑对象及形式将通过申报平台短信及电子邮件的通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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