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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和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本市人工智能先导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和要求重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二)岗位条件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本市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受聘工程师专业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1)当年度(2022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2)上一年度(2021年)参加本市高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学历的,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5、非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7年。

  6、对评聘其它相关系列中级职称,后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的,一般须先转评工程师职称,并被聘任工程技术岗位满一年。

  7、对已取得符合沪人社专[2020]459号文件认可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并受聘工程师、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

  8、取得并受聘其它相关系列高级职称,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一般须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教育背景,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可申报转评仪表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

  9、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10、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但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属破格申报:

  (1)符合沪人社专发〔2016〕2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的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按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金融、航运、科创和高新技术分中心申请,通过“直通车”进行申报高级(工程)师。

  (2)具备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的;或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未满5年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①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②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排位前三名)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11、受聘工程师任职资历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

  受聘工程师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http://rsj.sh.gov.cn - 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

  (四)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在取得并受聘工程师期间,本人所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至少取得以下1项以上成果:

  1、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三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3、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5、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7、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8、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五)论著论文/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受聘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著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2篇(含)以上,选定1篇为主送,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合写一般不超过3人)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论文。提交的论文:(1)不可将学位论文作为职称论文报送;(2)若报送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核以中文内容为准;(3)《通讯作者》系论文一种形式,合作撰写人数不限,不限排名,但不能用于“主送论文”,(4)提交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须在申报平台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封底。

  3、以技术工作总结替代专业技术论文,应是本人承担的科研、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独立撰写不少于3000字。提交的技术工作总结:(1)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2)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3)为确保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项目的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4)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5)不可将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作为技术工作总结报送。

  评委会将通过中国知网对所提交的文章进行重合度检测,若有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若申报人已进行过“查重”的,可将报告一并提交。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申报本评委会须完成公需、专业课程不少于130学时(90+40),因受疫情影响,申报时未达到规定学时的,可以“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申报人须完成公需科目累计9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公需科目分必修课(面授、直播),选修课(在线学习),其中必修课(面授、直播)不少于30学时,超学学时可抵选修课学时。

  “先参评后补训”方法:申报人填写《公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表》(附件4),将尚未完成的课程、学时上传至申报平台【相关表格】中,并须承诺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课时。

  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查看。

  2、专业科目。申报人须完成仪表电子专业科目40学时。可登陆“上海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网络学习平台”(网址http://inesajxjy.byl.sh.cn/home)进行注册、学习、打印下载《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上传至申报平台,具体事宜见平台网页通知和操作说明。《专业科目》的学时一般应在网上申报截止日前完成。

  为减少重复学习,对在取得工程师任职资历后,2017年以来参加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举办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所获得的学分学时,提供学习证明,最多可抵扣《仪表电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时。

  (七)专家面谈答疑

  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业绩,在专业学科组推荐评价阶段将加强对申报人员的专家面谈答疑工作。具体面谈答疑对象及形式将通过申报平台短信及电子邮件的通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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