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规划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以及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评审专业范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评审专业范围
市规划设计高评委下设城市规划与测绘、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电气、市政设计、岩土工程、建筑技术研究、建筑技术经济管理、水利水电设计9个专业学科组,申报专业范围如下:
序号 | 专业学科组 | 申报专业范围 |
1 | 城市规划与测绘 | 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测绘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
2 | 建筑设计 | 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及构筑物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总图运输设计、建筑消防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
3 | 结构设计 | 从事建筑物及构筑物结构设计、幕墙设计、BIM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
4 | 暖通电气 | 从事暖通、动力、电气专业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
5 | 市政设计 | 从事市政基础设施构筑物设计及给排水设计(含建筑给排水设计)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
6 | 岩土工程 | 从事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测试、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物探、地质地震、地震工程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
7 | 建筑技术研究 | 从事建筑应用技术研究、建筑材料研究、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
8 | 建筑技术经济管理 | 从事建筑技术经济及技术管理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
9 | 水利水电设计 | 从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咨询、勘测、设计、监理、监(检)测等相关的技术与管理的本市在职工程技术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