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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土建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注意事项和受理审核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以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管理、建筑设备运维和建筑材料生产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不断完善评价标准和机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2022年度本市工程系列土建施工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注意事项和受理审核通知如下:

  申报注意事项和受理审核

  注意事项

  1、“学习经历”栏:学历应从高中填起,学历及学位证书直接上传到“学习经历”栏对应的“相关附件”。对于在职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并无研究生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其基本信息栏的“学历”一栏应按照本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填写。

  2、“项目情况”栏:各栏(特别是立项时间、担任角色、经费等)应根据项目情况如实填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上传其对应的项目后。

  3、“论文著作”栏:申报论文、技术工作总结及论著均应上传该栏,除论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附件上传),提交论文及技术工作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技术工作总结的WORD版本。

  4、“附件”栏:

  (1)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2)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3)继续教育证明;

  (4)身份证;

  (5)公示证明等其它需要提交高评委审阅的材料等

  本栏可上传15个文件,相关内容的文件可打包上传并在“附件说明”中加以准确说明。

  受理审核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对截止申报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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