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以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管理、建筑设备运维和建筑材料生产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不断完善评价标准和机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2022年度本市工程系列土建施工专业高级职称申报继续教育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人需完成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不少于105学时(45+60)。综合考量考疫情因素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三年内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
2、专业科目。2022年申报人员需参加土建施工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其参加专业相关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之一,三年累计需完成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具体报名事宜及课程安排将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土建”发布,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