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职称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市人社局《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和《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为拓宽城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渠道,市交通委职改办今年将开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班,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专业科目培训对象
申报上海市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及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申报2022年城市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135学时(公需课必修课程45学时+专业课必修课程9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2022年需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其中面授、直播不少于30学时)。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计划》。
2、专业科目。2022年需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具体报名事宜及课程安排将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微培训”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专业科目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
报名时间:7月1日-31日16:00
考虑受疫情影响,今年专业科目临时允许“先参评后补训”。
具体报名事宜及课程安排请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微培训”查询。
四、专业科目培训咨询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职业资格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53950532;秦老师 53950529
特此通知。
市交通委职改办
2022年6月24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EcNoteServlet?dispatch=ecNontDetail&nodeid=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