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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受理审核及书面材料准备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 专〔2017〕115号)以及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城市交通运维、生态环境保护、绿化市容环境、城市信息化等城市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学科设置,完善评价标准和机制,推进上海城市综合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生态环保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2022年度本市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受理审核及书面材料准备通知如下:

  申报受理审核及书面材料准备

  受理审核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对截止申报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上报,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书面材料准备

  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将材料打印并装订成册,经个人签署承诺和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填写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向上级人事部门或有关评委会或申报服务机构报送。报送的书面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并确保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其中,证书原件经各评委会真实性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

  申报人员应如实报送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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