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 专〔2017〕115号)以及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城市交通运维、生态环境保护、绿化市容环境、城市信息化等城市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学科设置,完善评价标准和机制,推进上海城市综合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生态环保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2022年度本市工程系列城市管理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通知如下:
申报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岗位条件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1)当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
(2)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人员(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