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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其它注意事项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以及上海水务海洋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水务海洋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申报其它注意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其它注意事项

  1.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推荐申报(所在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的“事业单位岗位说明”栏中填写具体意见,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社局盖章核实)。

  2.申报人的所有申报信息应该在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并在《推荐申报高级工程师情况说明》(附件1)单位意见栏中注明公示情况。

  3.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能通过的,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以受理:

  (1)取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及相关材料;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与专业工作内容相关的专著。

  4.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为促进职称评审与职业资格考试的接轨,对于取得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同时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

  5.破格申报。少数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考核申请,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两名以上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高评委及主管部门审核,可择优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不具备规定学历: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的。

  (2)不具备规定资历,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未满5年的。

  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①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②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对破格申报人员,各单位应严格审核把关,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实绩材料。原则上学历、资历不得双破。

  6.转评。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高级职称,因工作需要转到水务(水利)及海洋岗位,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经单位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转评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职称。

  7.直通车。对于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金融、航运、科创和高新技术分中心申请,通过“直通车”申报高级(工程)师。

  8.面试。根据需要对部分人员进行面试。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家面试,面试情况作为评审重要内容,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试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试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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