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以及上海水务海洋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水务海洋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申报评审范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范围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河道、堤防(防汛墙)、泵闸、农田水利、滩涂海塘和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生产运营、管理等。
给排水工程专业:供水、排水行业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生产运营、管理,供水水压、水量、水质监控(测)、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等。
水文水资源专业:水文勘测、水文预报、水环境监测、水文行业管理等。
海洋工程专业:海洋调查、观测与监测、预警报、海洋信息应用技术与海洋生态保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水工建筑及装备与材料,海岸与海洋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