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房地产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以及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房地产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申报程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2年7月15日至7月30日17:00
(二)申报方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三)注意事项
1.“学习经历”栏:学历应从高中填起,学历及学位证书直接上传到“学习经历”栏对应的“相关附件”。对于在职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并无研究生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其基本信息栏的“学历”一栏应按照本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填写。
2.“项目情况”栏:各栏(特别是立项时间、担任角色、经费等)应根据项目情况如实填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上传其对应的项目后。
3.“论文著作”栏:申报论文、技术工作总结及论著均应上传该栏,除论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附件上传),提交论文及技术工作总结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技术工作总结的WORD版本。
4.“附件”栏:
(1)职称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2)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3)继续教育证明;
(4)身份证;
(5)其它需要提交高评委审阅的材料等
本栏可上传15个文件,相关内容的文件可打包上传并在“附件说明”中加以准确说明。
(四)受理审核
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分配受理号,通知参评对象递交书面材料。初审未通过的,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对截止申报日17:00未按要求完成上报,或未按高评委办公室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