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 全国
职称评审 更多
导航 关闭
资讯资讯
备考备考
地区资讯地区资讯
建工考试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择优推荐说明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新材料与能源产业发展,加快集聚和培养新材料与能源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及《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择优推荐说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正高级职称评审择优推荐说明

  本市正高级工程师实行总量调控,推荐人选原则上控制在高级工程师总数的10%[包括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对科技型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可提高到12%。另外,两院院士、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专家可不占本单位或本系统正高级职数。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需在8月15日前完成系统评议推荐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或区人社局组织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议小组。评议通过后,填写《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考核推荐表》(附件3)的“系统考核推荐小组意见”栏及“系统意见”,经评议小组组长签字,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或区人社局盖章后进行网上申报。事业单位还需提交《在职高级工程师及正高级工程师统计表》(附件4)。

分享到:
在线咨询
工程师职称申报资格测评
姓名
手机
立即测评点击测评
相关推荐
选择考试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