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新材料与能源产业发展,加快集聚和培养新材料与能源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及《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负责本市新材料与能源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同时代评光科技、卫星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高评委下设新材料与能源、光科技、卫星通信3个学科组:
序号 | 学科组 | 专业 | 评审职称 |
1 | 新材料与能源 | 金属和合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合成材料、材料测试评价共性技术和能源技术研发与应用(常规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 | 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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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科技 | 与光科技相关的涉及信息、生命健康、探测照明和能源、先进制造与分析测试、先进材料等 | |
3 | 卫星通信 | 与卫星通信相关的研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