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推进科创中心建设,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及《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物与医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公需、专业课程不少于180学时(90+90)。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累计完成9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45学时,2017年后学时可计入)。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需累计完成90学时。专业科目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站(http://edu.sheitc.sh.gov.cn)。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生物与医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学术成果要求
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独立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不要求公开发表,或者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
1.提交论文要求:
(1)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2)申报人提交多篇论文,须明确一篇作为“主送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译,不作为主送的可翻译概要。
(3)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录页(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网络刊物发表的论文参照执行)。
(4)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2.提交个人项目技术总结要求:
(1)提交的个人项目技术总结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字数一般3000字以上。需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扫描件。
(2)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的项目技术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