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快集聚和培养人工智能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人工智能人才高地,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及《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基础类)高级职称申报继续教育要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公需、专业课程不少于120学时(60+60)。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
高级工程师:
1.公需科目:需累计完成6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2017年后学时可计入)。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需累计完成60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站(http://edu.sheitc.sh.gov.cn/)。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项目培训(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培训班、基层培训班等)相应学时可作为专业课学时,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站(www.sacee.org.cn)。
正高级工程师:
1.公需科目:需完成其中2门及以上公需科目培训(创新知识基础、项目管理基础、人工智能及应用、数据分析基础、数字化技术基础等)。
2.专业科目:需完成1个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项目培训(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培训班等)。
公需科目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项目培训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站(www.sace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