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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和要求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2022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

  (2)上一年度(2021年)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三)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非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含成人教育)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4、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5、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后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6、受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历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http://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或者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四)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以下能力之一的: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4)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5)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6)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五)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供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含)以上,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的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论文一般不超过3人)。

  (2)提供结合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独立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

  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并有2位高级工程师针对该总结的评价推荐意见(附高工证书)。

  若申报人提供2篇以上论文或项目技术工作总结的,应确认其中一篇为主送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申报者的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经专家审阅可以酌情加分。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

  (六)专家面谈要求

  根据需要对部分人员进行面谈。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家面谈,面谈情况作为评审重要内容,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谈范围内。

  鉴于上海近期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今年将采取网络视频面谈为主的方式,届时请关注职称服务平台短信通知。视频面谈的方法请见附件“三、关于在网上开展专家面谈的注意事项”。

  (七)单位工作考核及公示要求

  申报人员近三年业绩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予以在一定范围进行 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年度需完成公需课程不少于90学时(45+45)。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申报人员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申报人员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0学时。上海集成电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已于4月1日正式开放。申报人员可在IC智库平台(www.icpeixun.com)完成注册、付费、选课和学习。具体使用方法请查询:2022年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http://www.sacee.org.cn)中的《上海集成电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使用指南》。

  对已报名尚未学习的课程、学时填写《公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表》(附件4)上传至申报系统【相关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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