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和《关于在本市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试行方案》(沪人社规【2019】32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单位工作考核、继续教育及专家面谈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工作考核、继续教育及专家面谈要求
单位工作考核要求
近3年业绩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由当年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的要求,并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累计完成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必修课学时可以抵扣选修课学时)。公需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站(www.sacee.org.cn)。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90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站(http://edu.sheitc.sh.gov.cn/)。
专家面谈要求
本年度职称评审将继续加强对申报人员的专家面谈工作。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谈范围内,面谈对象:
1、破格申报的;
2、未提供发表论文的;
3、工程师任职年限未满6年的;
4、转系列申报评审的;
5、近3年内曾参加过评审而未通过的;
6、专家审阅材料后认为需当面了解情况的;
今年根据抗疫工作要求,在网上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为本人实名制,办公室将组织网络面谈,具体面谈要求另行通知。专家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