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2022年上海市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和要求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2、学历、资历条件
⑴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职务满2年。
⑵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⑶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⑷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⑸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⑹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3、破格条件
⑴对于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文件规定,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市人才服务中心所属金融、航运、科创和高新技术分中心申请,通过“直通车”进行申报。
⑵具备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①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②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取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或者取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发明者。
4、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在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在本人从事的工程专业领域至少取得以下1项以上成果:
⑴负责或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取得国家、省市或各委办局颁发的技术创新发明并获得个人或集体奖项(集体奖项需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工作内容和承担的角色)。
⑵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且应用较好的前3位发明者(需提供专利实施或应用情况材料)。
⑶负责或主要参与列入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项目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⑷负责或主要参与本单位、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主导的技术项目,包括技术研究、改造、标准制定等,经有关权威机构评定、验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的,并提供本人参与项目的证明或获得荣誉证书。
⑸在负责或主要参与的本专业有关的工程项目(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项目)中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或经有关机构评定、验收确认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取得显著的降本增效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⑹在负责和主要参与的工程项目中,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⑺对工程项目管理、产品技术服务方面有突出技术贡献的。
⑻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5、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须在申报系统上传论著的封面、目录及封底。
⑵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写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申报者的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经专家审阅可酌情加分,同时应在材料申报日前正式刊登,仅有论文录用证明而未见刊的论文视作未发表。
⑶结合本人在任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2篇(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并须有两名同行高级专家推荐。
论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大学期间或毕业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论文的网络查重,请将“查重报告”扫描上传至“附件资料”中。
6、单位工作考核及公示要求
申报人近三年(2019-2021年度)业绩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予以在一定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117学时(45+72)。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公需科目临时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必修课为在线直播45学时,选修课为网上课件在线学习45学时。(2020年-2022年累计完成90学时或2017年-2022年累计完成180学时)。
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⑵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申报人需完成纺织专业科目继续教育72学时,纺织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有效期为3年。申报人取得合格证书在申报时将照片页与课时页同时扫描上传至附件资料中。纺织专业继续教育由上海市纺织工程学会组织培训。(每年3月份,联系人:庞老师,电话:62777806)。
8、专家面谈要求
职称评审一般需经专业学科组专家推荐评价和高评委综合评议二个环节,为更好、更客观地了解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本年度将在专业学科组推荐前对申报人进行专家面谈。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谈范围内。通知参加面谈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谈,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根据本市抗疫工作要求,专家面谈拟采取网络面谈方式,如有变化以职称服务平台短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