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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职称申报评审程序

  根据《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及《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职称申报评审程序:

  2022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

  1.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

  2.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

  3.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有异议的材料退回修改,请申报人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4.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评委会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书面材料,申报人根据《2022年度送审材料目录》(附件)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5.评委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进行面试。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无故缺席视为放弃申报。面试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试范围内。根据防疫工作要求,今年可采取线上面试形式,具体安排由评委会通知。

  6.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电子证书。

  202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职称申报其他注意事项

  1.转系列申报条件

  其他系列转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的,须在自然科学研究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转评后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满2年且总的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规定,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2.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并经相关程序审核后,可破格申报。

  3.对于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经单位推荐,并经相关程序审核后,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4.对疫情防控中,在疫苗与新药、临床诊疗技术、智能防控、新材料与防疫用品等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研发与应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予以倾斜支持。

  5.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缺额申报的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申报系统生成)“单位意见”栏内,并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盖章。

  6.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人职称申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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