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农业农村局,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农发办,市港务区、市各有关单位:
徐州市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拟于2022年10月召开。现将申报评审对象及评审条件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对象及评审条件
二O二一年十二月底在我市企业、事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上述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包括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评审条件:按苏职称(2021)27号、28号文执行。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