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22〕29号)文件精神,苏职称〔2021〕5号文件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根据2022年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计划,现将2022年度淮安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方式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方式注意事项
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今年职称评审费采取按照现场提示方式缴费,中级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初级每人收取评审费180元。初审合格后,即进行建设工程中、初级淮安市财政非税缴费,没有成功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申报人所在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确保所有上传的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复印件无效,上传材料的清晰度、二维码能清晰辨识、无倒立、歪斜等现象(未按要求上传材料,将影响评审结果)。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力资源和法人审核签字,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相应栏目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所提交的材料上签名,杜绝弄虚作假。
(三)申报人网上申报提交后,不可电话退回修改,只上传姓名,没有上传相关要求材料的不予退回,网上审核提交通过后不予退回,请申报人网上提交前仔细核查。
(四)上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五)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年度考核表,应连续4年为合格及以上,否则不得申报。
(六)同一年度不能在多点同时跨系列申报同层级、不同层级的职称。如发现同年度多报现象,将直接取消本年度建设工程职称,并删除评审数据。
为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市建设工程职称办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申报人所填报的有关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