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2022〕29号)文件精神,苏职称〔2021〕5号文件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根据2022年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计划,现将2022年度淮安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献身精神,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资历从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按现行资格条件执行。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五)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六)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原则上申报人员业绩成果需达到破格条件要求)
(七)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hazjj.huaian.gov.cn/)是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相关通知要求的唯一发布平台(不在申报平台发相关通知),请申报人及时关注,合理安排时间,逾期视为放弃,不得补报、补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