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就2022年度电子信息、电力、机械、化工、轻工、纺织、测绘、土地、地矿工程等综合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资格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继续教育及面谈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继续教育及面谈要求
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31日, 纸质材料接受截止时间是2022年9月16日,请申报人员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淮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淮人社函〔2021〕146号执行。(申报中级继续教育要求每年72学时,其中公共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48学时;申报初级继续教育要求每年40学时,其中公共科目24学时、专业科目16学时。)
面谈要求
对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采取评审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评审专业与所学专业不对口人员、跨专业评审人员等进行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