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就2022年度电子信息、电力、机械、化工、轻工、纺织、测绘、土地、地矿工程等综合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资格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
2022年度电子信息、电力、机械、化工、轻工、纺织、测绘、土地、地矿工程等综合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资格评审申报的学历、资历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一)电子信息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30号)执行。
(二)电力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执行。
(三)机械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机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号)执行。
(四)化工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9号)执行。
(五)轻工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1号)执行。
(六)纺织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16号)执行。
(七)测绘、土地、地矿中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申报范围等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工程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17〕33号)执行
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
在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
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