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职〔2022〕18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4个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政策
(一)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按照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常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常人社职〔2022〕19号)规定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1. 专业技术人员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2. 同级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要提供转评后的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照《关于印发〈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人社规〔2011〕3号)、《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4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重要条件。
(五)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职称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可以查询,或者能够提供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申报表或文件二选一)即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