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区)职称办,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宿迁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条件和申报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和申报组织
申报条件
(一)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二)因城乡规划职责机构编制调整,自2022年起,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工程评委会负责。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其资历从执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按现行资格条件执行。
(四)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五)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原则上申报人员业绩成果需高于破格条件)。
申报组织
(一)本年度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方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工作。
(二)网上申报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建议谷歌浏览器)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申报进行,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系统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
(三)网上申报时间:7月4日—7月24日(逾期不得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