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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扬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主管机构,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扬州市生态环境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 2022]1号)精神,现就有关职称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对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申报。

  2、根据市职称办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 的通知》(扬职称【2020】2号),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 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其中,所学专业 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可以申报中级 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人员,博士满1年、硕士 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1、依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 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8号)要求执行。

  2、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 的重要条件。

  3、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 为2022年3月31日。

  三、申报渠道及材料提交

  1、从今年起,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线下纸质评审、电子制证形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https: /rs.jshrssjiangsu.gov.cn/ index/,专业技术人员管 理服务事项,点击职称评审(初定)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在线如实 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 报表》一式两份装入申报材料袋。在线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 10日至8月10日,截止时间8月1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市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 章后,报各自主管部门初审,再报系列(专业)中评委复审。 县(市、区)、功能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 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各县(市、区)、功能区职称办初审,再 报系列(专业)中评委复审。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 相同层级的人员统一集中报送。

  四、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 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把关工作,评审材料填写要清晰、工整,学历、 资料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内容要详细齐全,手续要完整。评审 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都要经过审核人签字、用人单位或档案管理 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须由同级职称办审核盖章。对弄虚作假的申报材料,一经发现,不得上会参 加评审,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规范。

  2、申报人应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的"个人声明”栏目签字,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因弄虚作假产生的相 应责任、后果。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 把关,并在申报表的"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核实情况" 一栏中签字,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上报。

  3、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退回个人材料并通报其 所在单位,同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 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4、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成果没有 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5、对破格晋升者必须附"破格晋升报告",提供符合破格条 件的有关证明材料,注明符合破格条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人员需要提供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重点 突出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评价等方面。

  7、企业申报人员需要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个 人社保帐号),其中,最近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8、申报人员需要提供公示结果(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个人 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 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8学时。

  10、申报单位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加盖公章,便于核对单位名称是否与公章一致。

  五、报送申报材料的内容

  (一)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打印一式 三份。

  (二)填写《2022年扬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

  (三)生态环境工程专业初(中)级资格评审条件自评表一 式一份。

  (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只装订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 经过审核人签字、用人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1、所有申报人一律需要提供带二维码查询内容的毕业证书 学信网认证。

  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 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科技成果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 件).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6、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及公示结果盖章(原 件).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之一,装订佐证材料。

  7、企业申报人员需要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个人社保账号),其中,最近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8、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文件、报告等有关反映业绩成 果方面的材料。

  (六)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七)材料装订要求。

  评审材料分两册装订:

  第一分册: 目录,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和学位证书、学 信网认证材料、资格证书和聘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继续教育 证书、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专业技术人员 年度考核表及单位位推荐意见。

  第二分册: 目录,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工 作经历情况、论文(一篇)或行业内相关专刊能代表申报人任职 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业文章(必须第1作者)原 件及复印件,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方面材料。

  (八)职称信息采集汇总表仅需发电子档,邮箱1252907551@qq.com)(见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通知公告:http: /sthj.yangzhou.gov.cn/).

  (九)申报表(一律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要求对折后 装订(骑马钉方式装订),不得放大缩小(申报表打印不符合要 求的一律不予以接收).

  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要求装订 成册,统一的硬质档案材料盒,每盒封面贴好《申报材料登记表》.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纸制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2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扬子江 北路446号1号楼205室,联系人: 马丽丽,联系电话: 80988081).

  七、重要说明

  线上申报根据属地管理权限逐级申报,请及时查看是否审核通过。

  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2022】1号)

  2.2022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3.生态环境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自评表

  4.2022年扬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级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登记表

  5.职称信息采集汇总表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hrss.yangzhou.gov.cn/yzsrsj/zcpw/202207/a3b5762fac654b3c87e6be112622a7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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