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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扬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文旅教育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省职称办印发的《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和中职校教师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要求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推荐要求

  (一)突显师德师风。各地各校在推荐工作中,要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树立鲜明的师德、能力和业绩导向,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师德考核。所有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均需从严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对推荐的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考察并进行公示,提交有关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

  (二)突显教学实绩与教学实践能力。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能上课、上好课”的标准,切实将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课堂教学水平高的人员选拔出来,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近三年)。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符合申报人员教学能力考核并作为我市推荐的重要内容,考核采用现场教学评价的方式,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省下达推荐人数的60%,测评结果为良好以下的,不予推荐。教师结对帮扶若干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其转化提升的情况以及任教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等要作为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内容。

  (三)突显教科研成果实践贡献。着重考察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课题等教科研成果对学校教学的指导作用和转化情况,以及在教学成果奖等奖项中的获奖情况。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评价有效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可以替代论文。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点考察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研训员将其分管学科教学质量、教育改革创新、教师培养质量等作为其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突显示范引领作用。推荐人选在工作中应率先垂范,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教师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较大贡献、发挥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贡献的,对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推荐人选要做到职称晋升后工作数量不减少、工作水平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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