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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工程、林业工程初级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江苏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 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 行)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自然资源工程、林业工程初级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申报工作有关申报条件,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自然资源工程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5号)相关规定,资格条 件中要求的项目规模等级,有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相关 标准确定,暂无相关标准的,可参照本通知附件中的《项目规模 划分参考表》确定。林业工程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苏职称〔2021〕15号)相关规定。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条件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 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1.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

  2.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 1 名 ;

  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对象; 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连云港 市“双创人才双创博士";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 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四)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 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 条件。公共课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学习并打印。专 业课以系统、行业、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专业培训为主。

  (五)其他要求 2021年评审未通过人员,此次申报须提供新的业绩成果(产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业绩成果比较突 出,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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