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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工程、林业工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林业工程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江苏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 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 行)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自然资源工程、林业工程初级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中的地质矿 产、岩土工程、测绘、土地、国土空间规划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自然资源工程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5号)相关规定,资格条 件中要求的项目规模等级,有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相关 标准确定,暂无相关标准的,可参照本通知附件中的《项目规模 划分参考表》确定。林业工程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苏职称〔2021〕15号)相关规定。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条件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 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1.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

  2.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 1 名 ;

  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对象; 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连云港 市“双创人才双创博士";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 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四)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 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 条件。公共课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学习并打印。专 业课以系统、行业、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专业培训为主。

  (五)其他要求 2021年评审未通过人员,此次申报须提供新的业绩成果(产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业绩成果比较突 出,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受理。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渠道

  今年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 人 员 登 录 江 苏 省 人 才 服 务 云 平 台 人 才 服 务 (https: /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子项目,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职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根 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省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 一并提交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

  (二)资格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附件4).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复印 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聘任时间要与任职年限一致。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5.本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加盖公章),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

  6.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三)业绩成果材料

  1.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或专业技术报告1份。要写明任现 职以来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基本情况,重点突出科研、创新、 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努力方向,单位需加盖印章。

  2.任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其对应的科技成果、鉴定书,著作、论文、专业文章,技术报告等)各 一份(复印件).著作须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 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及相关文章正文,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宣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业绩成果材料要简要、准确,精选质量较高、有代表性的申 报材料。长篇幅的技术报告等要控制页数,提交关键部分,著作、 论文只提交与申报者本人相关的篇幅。不能体现专业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材料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对获得省、市、县级成果奖的以署名证书为准;对个人承担 工程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 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 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或取得效益、 效果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 缩短工期等);以上业绩材料需经市、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 可。

  (四)其他材料

  1.考核认定人员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评审 人员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通过省人才 服务云平台生成并打印),认定表和申报表双面印制,一律用A3 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不得放大或缩小, 封面、封底不得使用硬质纸张。

  2.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附件1)一份。

  3、连云港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一式三份,A3规格,单面印制。

  4.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工程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1份,附电子表(Excel文件,按要求格式填写).

  (五)材料装订要求

  资格材料、业务成果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制作封面、目 录,按前述顺序装订,编页码,目录清晰。其他材料不需要装订 成册。申报材料使用硬质档案盒或文件盒封装,档案盒封面贴"江 苏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附件1).原件单独放 在一个文件盒或袋中。每人材料装入一个结实竖式手提袋。文件 盒的底侧贴上姓名、电话以及申报专业。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申报与审核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向单位提出申 请,提交相关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审核,复印件 必须核对原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资格 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首页注明审核情况并签名。未按要求审核 的,所在单位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报送前,单位要将申报人信 息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区属单位须通过县、区职称办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上报。县 区职称办须在8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线上审核。

  2.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已经取得的职称予以 撤销,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信 用库,记录期3年,记录期内暂停申报人职称申报资格,所在单 位申报资格视情处理。

  3.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 为2022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使用过的业绩成 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4.考评方式,实行面试答辩、材料评审、笔试等方式。笔试、面试内容为申报专业的基本理论、实践应用、发展方向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与材料审核 流程与正常申报相同,与中级正常评审流程同步,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5.收费标准: 按规定收取评审和考核费用,中级300元/人, 初级80元/人。评审费请统一汇入以下账号。收款方: 连云港市 财政局,开户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账号 14010121050000108073001.必须用本人的银行卡进行转账,备注"某某初(中)级职称评审费"

  6.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自助打印职称证书。

  7.材料接收时间,今年材料接收时间相当集中,不接收提前和滞后报送材料。

  土地、地质矿产、岩土工程材料于2022年8 月10日上午8:30-11:00集中报送。

  测绘材料于8月10.日下午 2: 30-5: 50集中报送。

  林业工程、规划材料集中于8月11日上午 8: 30-11:00报送。

  报送地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处(海州 区朝阳中路21号402室),

  联系电话: 855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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