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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 【2022】2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要点的通知》(连人社发〔2022〕44号)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专业资格评审条件和实际情况,现将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有关,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职称评审 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江苏省职称 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江苏省生态 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8号)执行。

  (一)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 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 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在经济社会 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考 核认定相应层级职称,中级职称按《连云港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 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连职称办〔2020〕1 号)执行。其中,符合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可以 正常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生态环境工 程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以上获奖 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和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二类以上和省级一类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能大赛 第一名获得者。

  4.江苏省"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对象; 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连云港 市"双创人才";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三)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衔接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 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执行。

  (四)继续教育情况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 育政策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提供相应年度的《继续 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X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网打印).

  (五)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 同级转评须转 岗到生态环境工程类岗位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从事 生态环境工程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 限连续计算。同级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要提供转评后的 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 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 业)职称。

  (六)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 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 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七)关于时间界限的确定: 根据连职称办【2022】2号文 件要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 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 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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