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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2〕1号)文件精神,经市职称办同意,现将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二)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二)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城乡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自2022年起,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资历从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按现行资格条件执行。

  (四)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五)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原则上申报人员业绩成果需达到破格条件要求)。

  三、申报组织

  (一)申报方式。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无纸化评审的方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工作。

  (二)申报平台。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申报人员需要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三)网上申报时间。7月27日—8月25日(逾期不得补报)。

  (四)现场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8月15日至8月31日(双休日除外)为材料现场审核及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表》、《简介表》及申报人照片(一寸)一并报送,并携带申报者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联系电话:87325710、87320019。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5号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1室。

  四、申报程序

  (一)信息填报。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点击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个人服务类”模块,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注册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hr.jscin.gov.cn),进入“职称评审”栏目,注册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

  (二)《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申报信息提交后,经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三)现场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市住建局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审核要求。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审核原件,请按规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后,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设计、科研、施工、科技管理等技术工作、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内容。

  (四)项目业绩材料。根据项目业绩类别,按以下要求准备:

  1、工程设计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的说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材料。

  2、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3、科研课题。一般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等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

  (五)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附评价内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学历资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原件扫描上传。

  (七)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学时可累计计算。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今年职称评审费采取网上缴费形式,材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人员登录“扬州市建设培训在线学习平台”(https://bm.yzjp.org.cn/#/Login),完成注册后登录进入系统点击“职称申报”—“我要报名”—“选择报名人员”栏中点击新增人员,完善申报人员信息。本次缴费的发票为增值税电子发票,审核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发票并发送至邮箱,请在确认缴费前,务必填写正确的职称申报人员本人信息、开票信息及邮箱,发票一经开出,无法更换。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报送材料由各设县、区、市住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职称办或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申报表》“组织意见”栏中,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办理,申报人请到单位所在县、区、市人社部门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市建设工程职称办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上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五)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zjj/202206/10d8f6fec9194db0af5f40512daa8df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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